人的一生,生老病死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。每个人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,生命便开始诞生。从此,生命的历程便开始了!一辈又一辈,一代又一代,父母的心血和精力全都用在了孩子身上,只是等到老了,白发苍苍了,没有生活能力了,我们应该怎么去对待他(她)们……春节即将到了,过年回家看看。
随着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的控制,现在的家庭结构就有了一种小型化的变化,两位独生子女面临的将是养四个老人的命运。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就有些力所不从。有些时候真的是陷入了那种“上有老下有下的局面。”这些情况久而久之,便会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,因此,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便也需要社会的帮助。
生活上的照料,(比如帮老人理发、洗澡)家政上的照料(像买菜、做饭、搞卫生)以及一些老人护理方面的。但是,在我国1.67亿老人中,有一半的老人过着“空巢”生活。子女由于工作、学习、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,独守“空巢”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,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。
由于老年法属于社会类立法,因此具体细节不可能规定得很清楚。但以后子女不‘经常’回家看望老人,老人可以诉诸法律,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,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。”至于此类案件,“毕竟不同于一般的诉讼,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多方面决定的,既有司法上的判决,也有行政上的督促,还有调解组织的调解等”。“另外,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在这方面要发挥作用,主要是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的,要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其实,有一句俗话说得好:“不当家不知柴米贵,不养儿不晓父母恩。”当你成家立业时,当你有了自己的儿女,你总想把自己的爱和幸福都给下一代。请不要忘记,你们的父母也是如此在做。所以做为儿女,多抽点时间,常回家看看吧!因为精神生活的丰富程度已经成为老年人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。